70万结婚媳妇消失,3个相关介绍70万结婚媳妇消失揭秘。
为什么写那么美的诗歌的顾城会把自己妻子杀了然后自杀 ,你觉得可惜吗
现在人生活在高速发展的网络时代,生活 、工作、家庭各方面压力大,好多人患上了各种心理 ,心理障碍和精神疾病,不看医生,从表面看不出来 。自身感觉无大碍,时间长了 ,病情加重,自闭症,抑郁症 ,老年痴呆等慢性精神疾病,到最后就后引起不良后果,自杀 ,伤害亲人等恶性行为。这是疾病引起的,所以精神障碍,早发现 ,早治疗,就能很好的控制在萌牙状态,不要等病情严重了 ,懂了乱子,就悔之晚矣。我国目前有几千万精神障碍患者,希望全社会都来关爱他们 。给他们一个阳光灿烂的生活环境,不要让他们生话在阴影无助的环境中 ,伤害自己,影响他人!由于本人才才疏学浅,不到之处请众诗友谅解。谢谢!
我们首先来更正一下:顾城“杀 ”妻并非如媒体报道的顾城用斧子对妻子头部进行疯狂而毫无人性的劈砍 ,而是,当天两人发生了争吵,争执之下 ,谢烨不小心摔倒,头部正好磕在石头上,就此昏迷不醒。生性脆弱的顾城以为谢烨已经死亡 ,给姐姐打了个电话后,上吊自杀 。而谢烨也在不久后被送往医院,经过了三个小时抢救才彻底停止了呼吸。可以说 ,谢烨的死是因为耽误了最佳的治疗时间造成的。
之所以国内媒体传言谢烨是被顾城用斧子砍死,主要因为当地警方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把院中的一把斧头也调走了 。因为事发现场没有目击证人,国内媒体就充分发扬了对新闻事件过度解读和添油加醋的精神,以讹传讹 ,把顾城塑造成了一个自私、愚昧 、幼稚、不切实际,严重以自我为中心的暴君形象。
实际上,在随后不久 ,新西兰警方就公布了调查结论,该斧头上没有任何血迹,也没有任何生物特征 ,与案件没有直接关联。(因为斧子与案情没有关联,事后被警方退回顾城的住所。)
而手持利斧杀人也和顾城的性格不符,顾城平时是连杀鸡都不敢的(激流岛上养了很多鸡 ,顾城从来不杀) 。但顾城杀妻的消息已经在大陆传得沸沸扬扬,已经没有人关心警方的结论,医院的公告 ,医生对谢烨伤势的分析,更没有人远赴新西兰去探究,追踪采访,调查事件真相。
人们对惊悚、刺激 、怪异结果的渴望也让新闻媒体投其所好 ,掩盖了对顾城杀妻案真相的揭露。
诚然,顾城是谢烨死亡的罪魁祸首,具有难以推卸的责任 ,时至今日,该案已经过去三十年了,但对当年事件捕风捉影般的猜测已经成为对顾城和整个诗人群体的道德诅咒 ,实在是心怀真善美的诗人们不能承受之重 。
因为对顾城“杀”妻真相挖掘的缺失,诗人的形象一落千丈,在民众心中 ,几乎和杀人犯、神经病、脑残 、变态狂、感情不专一划等号,诗歌的黄金时代就此一去不复返。
人民对顾城由不认同其人到怀疑其作品,实际上是因为在大家心目中 ,还是对诗人怀着质朴、纯洁的期盼的。
就连顾城的好友,著名的汉学家顾彬先生当年也慨叹:“为何他们,视美高于一切,却如此不美地离开人世?”
放眼古今中外胸怀宽广 ,理想远大的诗人少之又少,(毛主席等是唯一个)剩下的或豪放无所顾及,或多愁善感无有人生目标 ,或太过自私不顾他人,及种种人生环境周边事物还有太过灵性的感知,有时产生极度的思想 ,很疯狂也正常,诗人,另类的精神病患者 ,看是否有修养,学识,定力 ,及伟大而宽广的胸怀,抱负!没有则是有诗无名或负其之诗人之名!
我把高智商和高智慧的人叫“疯子 ” 。
这种人的一生,无论早晚都会脱颖而出。因为与众不同,能看透一切。
有大志者成为一方霸主 ,一世伟人!
能克制者成为千秋圣人,万世尊师 。
有小志者能一炮打红。但无方向。
不能克制者便初露手脚便走入智魔一命呜呼 。
身边者亦是魔之伴侣,自然同去!
为何此说?
凡有大慧之人 ,大慧必伴大魔!
福祸相伴,如影随形!
纵观世界,大慧大魔者 ,吞国征地,不可一视!由于不能克魔,魔便克慧 ,所以,终以失败告终!
怪人,即是超凡之人!
因此 ,俗人见怪。其实不怪。
俗人是没那才华的!
这个问题很辛酸。
曲高和寡,遗世独立,这就是诗人的悲剧性格,注定悲剧命运 ,要么是天妒英才,英年早逝,要么活在自己的世界里 ,为世俗所不容而命运坎坷,要么仰望星空跌进现实的陷阱 。
远者如屈原,王勃 ,柳永,近者如普希金,徐志摩 ,海子,都不得善终。有段时间写诗沉迷太深,陷入很孤立的境地 ,后来就淡下来了,这个时代纯文学创作注定是吃力不讨好的,诗词和物质是两条永远不相交的平行线。
所以建议楼主不要在这个话题上不要太深入,容易对现实产生绝望情绪 。
老年夫妻的真实生活是什么样子的
退休了 ,身体还行,帮儿女带带孩子,享受天伦之乐 ,也挺快乐,特别是孙子外孙的挺逗,觉得很好玩。孩子大了 ,接送去上幼儿园,上小学。等上中学了,我们的任务也完成了 。
不愿和孩子一起住 ,就单独住一处,两个人的世界,很安静 ,过去因为鸡毛蒜皮的事情,吵得-塌胡涂,各持己见。现在和平共处了,相濡以沫。互相关心 ,互相照顾,生怕另一个摔着碰着有病不舒服了 。二人去散步,菜市场买菜逛超市。周末儿女带着孩子來聚一聚挺开心的。
平常无事出去跑跑步 ,钓个鱼,打打乒乓球,下下棋 ,打打牌 。其乐无穷老来乐!外人叫我老顽童,心情舒畅。
看电视,玩电脑 ,玩手机,刷头条,抖音 ,快手,西瓜小视频,这就是我一天的工作流程。生活丰富多彩,幸福快乐!
我觉得老年夫妻就是相濡以沫。人到老年 ,已经没了激情,只剩下亲情 。二个老人相依为命,互相照顾。
现在的儿女打都不愿与老人一起生活 ,所以二个老人自己过二人世界。很多夫妻年轻时吵得你死我活,到老了,就不吵了 ,吵架已经没了意思,儿女都成家搬出去另外住了,剩下二个老的只能相依为命了 ,虽然说吃的是一锅饭 。睡得是各住一间,但老了后反而好了许多,没啥好吵的了 ,能做的事互相帮助互相陪伴。有啥事可以和老伴说说。就二个人了,不跟对方说还跟谁说去?
所以说老年夫妻都是互相陪伴互相照顾 。失去一个剩下一个就很孤独寂寞了。所以到老了反而不吵了,互相谅解了。一起去菜市场,一起逛超市 ,买二人都喜欢吃的东西 。牙齿都不行了,菜煮的烂些二人都爱吃。不比跟年轻人一起,他们爱吃生点的菜。硬点的东西 。老人就不行了。老伴爱睡多久就由他去 ,直到自然醒来。热饭热菜等着他起来吃。二个老人再不会争吵,会互相体谅 。真的到老了就会这样过日子。总怕对方先走了。剩下另一个好凄凉 。总是事事会为对方考虑。这样二个老人就会相濡以沫了,偕老我想就是这样吧!
老年夫妻如何生活才能幸福
我俩已进入老年生活 ,生话上少吃油盐,重口味的食物。火锅,麻辣烫 ,羊肉串等等都少吃 。
早上小米粥蒸馍素菜,中午汤面条蒸馍,晚上稀饭蒸馍素菜。中午改改样卤面 ,老面条,饺子。
两个人在田间活干完就在村里聊天,我家门口有两棵槐树,枝稠叶荗 ,我家在村中间,四通八达 。
夏天槐树下,有人聊天 ,有人打朴克牌。就象开联合国会议。经常聚二十几个人,天南海北,家长里短 。我两常在这里度过炎炎夏天。冬天 ,我门对面有一个闲屋,五国会议就转移到那里。
如果家里有活,他就干家里活 ,比如:做几个椅子,家具坏了修修!我就尽力改善伙食。身体好,心情愉悦 ,就不生病 。
现在俺俩是秤杆离不了秤驼
,蒜臼离不了蒜锤。少年夫妻老来伴,不离不弃在一块。朴素生活进行中,相依相伴过到终 。家人们喜欢我吗?关注我一下 ,我给你带来更多好作品,调节你的生活。
老年夫妻虽然没有年轻夫妻那么粘腻胶着,该咋样还咋样 ,只是年龄越来越大,尤其是年过七十岁以后的老年夫妻,老眼昏花 ,弯腰驼背,掉牙腰膝腿软,阳刚不再 ,身体日见衰败,荷尔蒙蒙变为“乡愁”,雄风变成为记忆 ,强壮流失,剩下的是“苟延残喘”。夏天躺在床上吹电扇,冬季坐在马扎上晒太阳 。所有的想法都过时,摆在面前的是老去 ,未来的前途是消失。
有些志同道合,和谐的夫妻,相处时间越长 ,越像一壶陈年老酒,酒味醇香,独酌无味 ,对酌情香,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图片源网络
千万对夫妻会有千万中生活。毫无疑问 ,没有规律性 。而且,年龄阶段不同,也会不一样。比如六十岁左右的夫妻 ,身体还比较健康。那么相当部分夫妻白天时间各做各的活动,比如女的找人说闲话,逛街等 。男的找人打牌、下棋 、聊天。吃饭时大家回去。但如果到了七十多岁,两个人明显体力下降 ,就会出现相依为命的状态,比如两个人一起去菜市场买菜、一起回家做饭,一起出去散步等等。所以 ,没有千篇一律的生活 。
杭州一夫妻借款后跑路,姐姐当妹妹担保人被没收600万房产并刑拘,为什么担保人需要承担巨额资金赔偿
本案中 ,姐姐作为保证人,需要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
保证人的责任
1.我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 ,按照约定 。
2.其第二十八条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本案中 ,存在物保和人保并存的情况,那么,姐姐作为保证人需要在妹妹房子这一物保以外对债的清偿承担保证责任 。
保证人的权利救济
1.《担保法》第二十条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2.《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时,可以第二十条主张抗辩。承担保证责任后 ,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有风险,建议各位平时如果受人请托作担保,一定要谨慎 。
问题大标题其实有点问题 ,担保人的房子暂时是被查封了,不是没收,因为查封的房子其实是夫妻共同财产 ,也涉及如何执行共有财产这个难题。担保人能够以拒执罪移送公安部门,说明担保责任应该是证据确凿的,也说明担保人应该是有抗拒执行的行为 ,简要分析一下。
从债权人起诉胜诉并申请执行的结果来说,法院基本认可了担保责任。现在在执行过程中,因为担保人没有其他财产可以执行,只有一套高档住房 ,法院也依法查封了,因为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即偿还债务,已经以拒执罪移送公安部门 ,这一切足以说明担保人抗拒执行的态度,如果继续这样,法院是可以拍卖房屋 ,并从拍卖款中划出被执行人的份额偿还担保之债 。
本案执行程序的主要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该条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 、扣押、冻结 ,并及时通知共有人。现在担保人只是女方姐姐一人,房屋即使是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也是可以查封的。根据该条第二、三款规定 ,如果担保人夫妻协商处理好房屋分割,经债权人认可,没有担保责任的一方享有的份额还是依法受保护的,现在既然抗拒执行 ,那么法院后续是可以走司法拍卖手续,在拍卖后将担保人一方享有的份额中按照欠款数额执行给债权人,其他不属于担保人的份额保留给其他共有人 。现在应该是被执行人拒绝了分割房屋 ,不积极想办法履行还款责任,因此法院执行局才采取追究拒执罪的办法。
本案涉及一个执行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难题,就是对共有财产的执行 ,依据最高院关于执行的法律规定,如果共有人可以自行协商分割的,债权人也认可的 ,一般法院也是按照分割的结果执行被执行人的份额。如果共有人不能协商一致的,也是可以由共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共有财产的析产诉讼,由法院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 ,在诉讼过程中是停止执行,等待最终析产诉讼的结果后再执行 。
贷款担保我们生活中很常见,对于担保人都是有稳定工作或者收入的人,自愿为他人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向银行或贷款公司贷款做担保 ,为什么要这个担保人?而如果不是特别亲或者朋友一般都不会去帮助他人做贷款担保人,主要原因是担保人有直接责任,就是说在贷款人因为某些原因而造成贷款无法偿还的时候作为担保人就需要帮助自己担保的人进行偿还及负法律责任。
本叙述中 ,妹妹夫妻分别两次贷款各一百万,用自己的房产做抵押,姐姐做担保。可是到了约定还款日期夫妻没有还款 ,抵押房产被拍卖,得款70多万,但是这些远远不够 ,法官执行官通过对夫妻资产摸查除了名下房产外,再无财产,在拒不执行的情况下 ,法院执行局将被执行人也就是担保人姐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移交公安 。
作为担保人就有责任替贷款人偿还,付出法律责任。
担保人的责任
《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 ,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 ,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第二十一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所以担保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而姐姐作为妹妹的贷款担保人,在妹妹拒不偿还的情况下,被强制执行 ,并依法拘留,这是她该负的法律责任 。
这主要是由担保的功能决定的,所谓的担保 ,即是以自己加入债权债务关系的方式来确保债务人会履行债务,如果期限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代为履行。
妹妹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200万元,姐姐自愿作为妹妹的担保人。还款期限届满以后 ,妹妹生意失败不能偿还债务并跑路消失,小额贷款公司不能找妹妹还钱,那么自然就会要求作为担保人的姐姐还钱 。于是公司一纸诉状将姐姐告上法庭 ,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法院依法判决姐姐偿还妹妹尚未清偿的债务。
姐姐心有不甘拒绝还钱,法院多次强制执行无果以后 ,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姐姐已被公安机关刑拘。随后,法院将姐姐名下的房产查封拍卖 。
当初姐姐明知道作为担保人可能具有的风险 ,仍然作为妹妹债务的担保人,她与贷款公司之间订立的担保合同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是合法有效的。当妹妹不能依约还钱的时候,贷款公司要求姐姐承担担保责任是完全合法的。只能说,要怪就怪她被自己妹妹坑了 。
当然,姐姐承担担保责任以后 ,有权向妹妹进行追偿。
债务有风险,担保需谨慎!
对于70万结婚媳妇消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70万结婚媳妇消失的3点揭秘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