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杀夫被判无罪 ,2个相关介绍涉嫌杀夫被判无罪揭秘 。
武大郎娶了美貌的潘金莲,为何连小命都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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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郎 ,潘金莲这俩个名字,相信只要是华人对这俩个名字就不陌生,毕竟这俩个人是中华文明树立的反面典型。大家都知道武大郎最后是被潘金莲下毒害死的 ,那么导致武大郎死于非命德是什么呢,今天我就为大家讲一讲 。
首先,俩个人天生不配。武大郎长的又矮又丑有没本事 ,而潘金莲长得漂亮,而骨子里又不是安分守己的人,这就是起祸事的根源。正如书中所言“好一口羊肉 ,到落在狗嘴里 ”。你不带绿帽谁带绿帽 。
其次,武大对自己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武大如果是个聪明人 ,就应该明白凭着自己是驾驭不了潘金莲的,还不如一纸休书休了她,把一个水性杨花偏又长得好看的人放在家中,这不等于引狼入室吗?还有他听郓哥说西门庆与潘金莲偷情就直接去抓奸 ,这不等于去送死吗,为什么不等武二回来呢?
最后,匹夫无罪 ,怀璧其罪。不属于你的东西,就不能要,强行要的话 ,轻则破财残废,重则丧命。
我是小七 。一个喜欢历史,懂点历史的小同志。希望大家多多关注 ,让我们一起聊古今,谈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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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武大与金莲的故事 ,多半是从《水浒传》中的描述得来 。故事虽属虚构,但这两个人物确是真真确确的存在于历史当中的,而且,两人的人物命运在现实与小说中也是大相径庭。
真实的武大文武双全 ,也曾高中进士,做过山东阳谷知县;而金莲也是大家闺秀,千金小姐 ,与武大恩爱一生,白头到老。然而,不论是《水浒传》 ,还是《金瓶梅》,都将两人的命运做了彻头彻尾的修改,武大五短身材 ,丑陋不堪,以售卖烧饼度日;金莲则是在豪门充当家伎,后被转卖又下嫁给武大 。金莲生得貌美 ,对武大自是心有不甘。无论从过去还是现在来看,两人都不是登对的CP。
小说中,两人的角色定位,注定是悲剧一场 。武大自不必说 ,要长相没长相,要才没财才,要钱没钱 ,他能娶到金莲当然是一千个喜欢,一万个愿意。然而,书中的金莲又不是个安贫守节 ,贤良淑德的女人,而是一个对爱情有着很高要求的女人,下嫁给武大从一开始注定了武大性命危以。
金莲虽是奴伎出身 ,但生得貌美,也期盼一份配得上她的爱情,然而命运弄人 ,让她嫁给了武大,她当然是十分不甘的。因此,才有了后来的献媚武松未果,抛枝西门 ,联手鸩杀武大的后事 。
可怜武大无端丢了性命,正所谓“红颜祸水”,艳福难享。他从始至终都没有明白金莲心里想要的 ,他这辈子都给不了,因此才有了这样的结局!
首先,武大和潘金莲的故事是虚构的 ,其次,美之心人皆有之,漂亮的外貌虽然是一笔财富 ,但也会为当事人带来烦恼,潘就是因为不愿委身财主,才被迫嫁给武大 ,起码从这点可以看出,潘应该不是拜金女,武潘夫妻俩的决裂,相貌差异是一个缘故 ,最重要是这两人缺乏起码的共同语言,潘要的是一个相貌英俊,且对她关怀备至知冷知热的丈夫 ,武大长期忙于赚钱养家,生活情趣这方面做得可能也不到位,长期的同床异梦 ,只要面临外界的诱惑和干扰,注定夫妻关系不能长久。武大本身也有问题,自己什么样还没点逼数吗?既然发现女人已经变心不可挽回 ,何不做个顺水人情,潇洒的一纸休书休掉潘即可,重新寻找一个适合自己的生活伴侣更重要 ,毕竟强扭的瓜不甜,生活还要继续 。即便是要抓奸也得等武二出差回来再说嘛,自己身单力孤的一人去抓,挨揍也是难免的了 ,挨揍后又不断的在潘面前念叨着等武松回来帮他报仇,这就逼得西门和潘二人急于除掉他以绝后患了。
在哪个吏治腐败 ,权钱交易的时代 ,武大郎娶潘金莲为妻,本身就是一个悲剧。古人云;匹夫无罪,怀玉其罪 。就是说 ,当一个人拥有了自己没有能力保护的珍宝,就会有灾祸。矮穷丑的武大郎无妻才是正常的。但却娶了年轻美貌与自己毫不般配的潘金莲 。决定了其以后肯定是非不断,;从武大郎碰见武松开始 ,又决定了必死的命这运。 潘金莲与他人发生奸情,只是早晚的事,武大郎的绿帽子肯定得戴。书中写道“这婆娘诸般倒好 ,为头的爱偷汉子” 。因此,即使是没有西门庆,也会与“东门庆 ”“南门庆”发生奸情。 从《水浒传》中的描述看,潘金莲心高气傲 ,决非逆来顺受的主。她原为大户人家使女,因大户缠她,便告诉了主人婆 ,大户怀恨在心,赔些房奁,嫁给了武大郎。武大郎身不满五尺 ,面目生得狰狞,头脑可笑 。在清河县时,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们 ,却来他家里薅恼,在清河县无法呆了,才搬到清河县。 从描述可以看出 ,潘金莲年轻漂亮,武大郎丑陋愚笨。潘金莲是出于无奈临时委身于武大郎,有些破罐子破摔 。如碰到如意郎君,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投向情人怀抱。后来看到武松后 ,其所作所为就己表现出来。再加上住在临街,拉皮条的王婆 。再与他人有奸情是早晚的事。潘金莲与西门庆奸情败露后,是出于恐惧武松的报复能力 ,才决定毒死武大郎的。
随着武大郎的死,千古第一的绿帽便落在了武大郎的头上 。八百年来无人可捍,武大郎的故事在中国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一段婚姻最后因为通奸杀夫告一段落,留给历史的是对潘金莲无限的骂名,我的观点不是随波逐流 ,如果没有王婆的贪汇,武大郎最后的一句话等他二弟回来解决,或许故事的版本就会改变的 ,一段婚姻中可以非常的不般配,但是只要双方用心的来经营,理解,珍惜 ,包容,更重要的是要懂他,就会是完美的结局。潘金莲在她的故事里 ,不是没有经受住外边的诱惑,而是在这段婚姻里哀大过于心死,武大郎爱她 ,但是不懂她,武大郎对她的爱可谓是爱得太卑微了。她没有前进下去的动力,看不到未来 ,所以她也是悲哀的 。
小说《水浒传》里,潘金莲的原罪是什么
小说《水浒传》里,潘金莲的原罪是“淫” ,而并非毒死武大郎。
一,淫,是潘金莲的原罪。
美丽风流的潘金莲,历来被人们视为淫妇的化身 ,“淫”,就是潘金莲的原罪。
清河县大户人家的使女潘金莲,不屈服大户的淫威 ,把大户的无理要求告诉了主母,被那大户设计了个圈套,倒贴给“三寸丁谷树皮 ”武大郎为妻 。
清清白白的潘金莲 ,嫁给武大郎之后,骤然变成了“为头的爱偷汉子”的婆娘,不时被清河县的泼皮无赖 、奸诈子弟纠缠骚扰 ,肯定是那大户背后操纵的结果。
假如潘金莲天生就是个淫妇的话,她尽可以从了大户再做打算。
而不屈从自己的潘金莲成了人所尽知的“淫妇”,对于那个大户来说 ,正中下怀,正是达成了他倒贴嫁妆把潘金莲嫁给“三寸丁谷树皮 ”,借以打击报复潘金莲的目的 。
有人要问,那个大户为什么要大费周章 ,做这么一件损人不利已的事?
须知,大户的做法是杀人不见血的招数,他凭这一招神不知鬼不觉地判了潘金莲的死刑!
在那个时代 ,“淫”,就是原罪!请看下面几个《水浒传》里因“淫”致死的女人。
二,淫 ,同样是阎婆惜、贾氏、潘巧云的原罪。
宋江杀惜 。本来是因为阎婆惜得了宋江招文袋内与晁盖往来的书信不还,宋江情急之下杀了她。却硬生生地给阎婆惜安上一个偷汉子的名头。
阎婆惜本是郓城县歌伎的头牌,爱慕宋江的大义凛然和稳重成熟 ,心甘情愿做了宋江无名无份的小妾,阎婆惜的母亲也对宋江百般趋奉 。
阎婆惜并非宋江强取豪夺而来的,她何故要偷张文远?张文远本是宋江的同僚 ,阎婆惜要偷张文远,假如一开始就跟了张文远做妾,不就免除了那许多周折?
说到底,宋江要杀阎婆惜 ,阎婆惜必须是个坏人!怎样的女人最坏?淫荡的女人!阎婆惜的原罪也是“淫 ”。
贾氏,是北京巨富卢俊义的老婆。卢俊义本是宋江 、吴用等人设计赚上梁山泊的 。吴用留在卢俊义家墙上的藏头反诗,好歹是会引出事端的。卢俊义的家人李固觊觎主人的巨额财产 ,也并不奇怪。但《水浒传》也是从贾氏的淫邪入手,贾氏偷了李固,就成了一对奸夫淫妇 ,卢俊义杀死奸夫淫妇李固和贾氏,就比杀死卖主求荣、谋财害命的李固和贾氏更师出有名了。
这说明贾氏的原罪,也是“淫” 。
潘巧云 ,是两院押狱兼市曹行刑刽子杨雄的老婆。所谓“病关索大闹翠屏山”,就是绰号病关索的杨雄在翠屏山上杀了自己的老婆潘巧云。潘巧云的罪过就是偷了一个和尚,并无其他过错 。至于说杨雄说潘巧云坏了他与石秀的兄弟义气 ,完全是个借口。假如翠屏山上潘巧云抵死不认自己与裴如海的关系,而对杨雄说几句甜言蜜语的话,说不定杨雄还可能赶走“兄弟 ”石秀。
杀了一个偷汉子的潘巧云,就成就了两个英雄好汉!
潘巧云的原罪明显是“淫” 。
三 ,小说《水浒传》里,万恶淫为首。女人杀人害命并不是罪过。
万恶淫为首的“淫”,本义是过份 ,但我这里说的是淫邪 。
在《水浒传》,沾上了“淫 ”字,就是首罪 ,就形同十恶不赦了。
但杀人害命,倒不足为奇了,好像也并无罪过。举一个例子:
十字坡的孙二娘 ,以杀人害命为业,以卖人肉馒头为生计 。
孙二娘麻翻了多少人,做了馒头馅 ,做了菜肴,数不胜数。歌谣说“大树十字坡,客人从此过,肥的做馒头 ,瘦的去填河。”
孙二娘麻翻了武松和两个公人后,指着两个公人对烧汤的二汉说:“这两个瘦的做水牛肉卖。” 再指着武松说:“这个肥的做黄牛肉卖 。”
侥幸没死的武松曾看到孙二娘的人肉馒头作坊里“悬挂了五七条人腿 ”。孙二娘杀人与杀猪宰羊毫无区别。
孙二娘卖人肉馒头,是不分好人歹人的 。她的男人菜园子张青说 ,有三等人不可坏了他。一是云游僧道。因为他们是出家之人;二是行院妓女 。因为怕行院妓女在戏台上说唱,贬损自己;三是犯罪流配的人。因为其中有许多好汉。可见,孙二娘卖人肉馒头杀人害命 ,与除恶扬善无关 。“惊天动地的好汉”鲁达就差点死在她的手里。
但小说《水浒传》里,对孙二娘的考语却是“母夜叉孙二娘,甚是好义气。”
说书人的评价是“孙二娘敢爱敢恨 ,风骚大胆,堪称野蛮女友的典范,属于女英雄一列 。 ”
谋财害命的恶婆娘孙二娘是没有罪过的 ,也不是坏女人。而是巾帼英雄。因为她不“淫”!
所以,小说《水浒传》里,潘金莲可以说是死于出轨,死于淫。淫 ,是潘金莲的原罪 。而毒死武大郎却并非大罪。只不过对于武松来说,死的是扶养他长大的亲哥哥,他要报仇雪恨 ,那是另外一回事。
假如潘金莲没有毒死武大郎,她也是必死无疑的 。至于被谁弄死,怎么个死法 ,那是另外一个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小说《水浒传》以淫为原罪,是有其社会历史背景为依据的 ,北宋理学家程颐强调“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北宋儒家集大成者朱熹 ,“存天理灭人欲 ”是其主要理学观点。朱熹要灭的“人欲”中,“淫欲”首当其冲 。“淫 ”之一罪,罪莫大焉!怪不得施耐庵。
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如果潘金莲不杀武大郎,会犯什么罪呢?我认为判定潘金莲的原罪应该是人的欲望 。从法律层面讲的原罪 ,会引起后续犯罪的前罪即为原罪,潘金莲的原罪是通奸罪。
潘金莲嫁给武大郎尽管不般配,属畸形婚姻 ,在当时这个婚姻是不违法的,潘金莲是合法婚姻的有夫之妇。
潘金莲在西门庆的引诱之下,与有妇之夫的西门庆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己经触犯了宋朝的法律,构成犯罪 。
古代把男女通奸视为犯罪,对罪犯的处罚都非常严历 ,唯有唐宋两朝显得比较宽松。宋朝对通奸犯罪的犯人判罚可视犯罪情节,可判罚徒刑一至三年,或仗十五。也就说最轻的只打十五板子就没事了。
潘金莲与西门庆共犯的原罪是通奸罪 ,当时这样的判罚程度,既使武大郎把他们告上公堂,凭西门庆的势力,也奈何不了他们 。所以西门庆才敢于勾引良家妇女而有恃无恐。
潘金莲可以无视法律 ,但是最怕的是武松。
武大郎对潘金莲说过:
,“你只要不再与西门庆来往,和我好好过日子 ,这事我就不告诉武松,跟没发生一样 。”
遗憾的是潘金莲还是失去了理智,采取了杀人灭口的非法手段 ,杀害了武大郎。既使武松不杀潘金莲,以潘金莲所犯的通奸罪,谋杀亲夫罪按律审判 ,也必死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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