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物业费被上报纪委 ,3个相关介绍欠物业费被上报纪委揭秘。
物业偷业主的公共利益 ,业主举报,没人管,只好不交物业费 ,冲抵被偷走的利益。合法吗
这个事情很矛盾,业主在维权时确实处于弱势。本问题可以概括为两句话:
一 、业主不能以“物业偷业主公共利益 ”为由拒交物业费 。
物业公司起诉业主追索物业费案件是违约之诉,就是说,只要物业公司依据物业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提供了相应服务 ,业主在享受服务的前提下,就应依约履行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业主以“物业偷业主公共利益”,要求将公共收益折抵物业费的抗辩意见于法无据。
即便存在物业公司构成对业主公共权益侵权的事实 ,那也是另一个法律关系,人民法院不会并案审理,而是建议业主另行通过诉讼主张自身权利 。
二、单个业主不能作为涉及业主公共利益事项的诉讼主体。
如题主问题所言 ,当业主举报物业公司偷业主公共利益时,几乎是投诉无门。
相关行政部门或是互相推诿,各扫门前雪;或是只能介入协调 ,很难直接进行监管纠正 。
而如果通过诉讼追讨,人民法院对于涉及业主公共利益权利的案件,其原则是:
应由小区全体业主或业主大会委托的业主委员会主张为宜。
而要成立业委会 ,那是何其之难呢?
综上,一方面物业公司肆无忌惮的侵犯业主公共权益,另一方面业主缺乏行之有效的维权手段。
这个问题非常现实,值得思考 。
受理举报的部门涉嫌行政不作为 ,你应该向纪委投诉,或者是去法院起诉。
你转回头用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撒气,有什么用?
如果欠费较多 ,会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又输官司又受罚,划算吗?
小区物业不作为只知道收钱,这样的情况向谁反应能管
朋友 ,你可以到房管局反映一下 。
一般的辖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都管这个事。
我是春韵刘姥姥:为了和谐的生活环境,小区住着你我他搞好小区靠大家!
我觉得你先把物业费交了,再找帮助最好!
2021.12.7.
我试着回答你这个问题。这样的情况很常见 ,反映情况有三个途径,一是向街道管卫生部门反映,虽然不是直接管理 ,但可以起到警告的作用;再有可以向区或县的物业管理部门直接反映,他们就是直接管这个的部门。第三个你可以向你们小区业委会反映,直接撤了这个物业公司,再换选一个好的 。大家都认可的。不知道我的回答满意不。
我觉得 ,小区物业不作为,分什么事,举个例子 ,比如是邻居侵占了你的权益,又不讲理,胡搅蛮缠!你去找邻居沟通 ,沟通无效,你找物业,物业不管 ,或者说管不了,你可以打12345投诉!要求联合执法一起解决!
向地方政府或者社区居委会反映,或者拨打民生热线电话反映情况 。
一般地方政府最基层的街道办事处 ,设有相应的社区管理部门,专门处理涉及小区居民反映的各种问题。
一般小区都会成立社区居委会,属于类似于村民委员会的群众自治组织,选举有居委会主任和党支部书记 ,只要居民有维权问题均可向社区居委会反映,社区居委会能够出面帮助解决。
如果城市政府设有民生热线(号码12345),可拨打这个热线电话向政府反映 。
发生物业纠纷 ,该怎样投诉呢
十八届四中全会,给公权力划了框框: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世界通行的做法,目的是避免强大的公权力随意侵犯私权利。
小区的问题包罗万象 ,既有与开发商的矛盾,也有该公权力强制的事情,还有邻里纠纷 ,当然也有与物业服务的矛盾 。
所以,一件事情应该如何解决,怎样投诉 ,取决于矛盾双方的主体,以及法律有无行政强制的规定。
对于公权力来说,比如业主拆改承重墙、停车占用消防通道、私搭乱建 、物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擅自利用公共部位出租盈利、擅自上调物业费 、擅自移除树木等,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该部门不履职的,可以向其监督部门纪委投诉。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是业主大会和物业公司两个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 ,不属于行政强制的范围,比如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即便投诉 ,政府也没有强制权 。但是属地街道和社区,可以协助调解。调解不成的,或者解聘物业 ,或者法律诉讼。
如果是邻里或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也不是政府行政强制的范畴。同样,政府、社区 ,以及物业公司,都可以协助调解,调解不成的,只能通过法律诉讼 。
很多业主出了问题 ,解决的思路并不正确,把一切的希望全部寄托在政府身上,解决不了还让自己郁闷。没有法律授权的 ,政府强制做了,叫乱作为,对方也有权利投诉 ,甚至行政复议、起诉政府。政府予以调解,很正常,达不到您的期望值 ,也很正常 。
有些时候,用合法的方式解决,少浪费了很多扯犊子的时间 ,效率反而更高。
对于欠物业费被上报纪委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欠物业费被上报纪委的3点揭秘对大家有用。